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决定开展第三批衡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上年度资产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近三年来每年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年销售收入的3%,三年合计不少于500万元。
2、在行业领域整体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近三年,至少承担3项以上国、省、市科技计划,或者具有授权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5项以上;取得了准备进入中试或产业化的技术含量高的科技成果,或者获得国家认证的重点新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
3、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研发队伍,建有专门研究开发机构,研发人员30人以上,高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50%,其中工程中心固定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有学术梯队。
4、具备科技成果工程化的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拥有一定的检测、测试设备。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在组建过程中能保证资金的落实。
已经申报组建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不再申报衡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要求
申请单位应认真填写《衡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表》,编制《衡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报告》,附有关证明附件,打印盖章后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于2014年11月15日前报衡阳市科技局相关科室。《衡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表》和《衡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
联系电话:高新科8164425
农社科885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