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各县市区税务局: 根据湖南省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 2020 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湘医保发〔2020〕33 号) 发布的 2020 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 5054 元/月(全口径月平均工资),按照《关于调整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衡人 社发〔2017〕14 号)的文件精神,2021 年度(2021 年 1 月-12 月)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统账结合缴费方式
1、基本医疗全年缴费
每月缴费=5054 元/月×8%的费率=404.32 元每年缴费=404.32 元/月×12 个月=4851.84 元
2、大病互助全年缴费
16 元/月×12 个月=192 元合计缴费 5043.84 元
二、单建住院统筹缴费方式
1、基本医疗全年缴费
每月缴费=5054 元/月×60%的比例×7%的费率=212.27 元每年缴费=212.27 元/月×12 个月=2547.24 元
2、大病互助全年缴费
16 元/月×12 个月=192 元合计缴费 2739.24 元
三、缴费时间
正常缴费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 月 28 日,逾期缴费的,将设待遇等待期。
四、缴费途径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可通过“湘税社保”App 和微信小程序网上缴费,也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建设银行、农业银 行、长沙银行营业厅柜面、自助终端或网上银行缴费,或到税 务部门的办税服务厅缴纳。
衡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
2020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