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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衡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试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告

        来源:衡阳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7-10-08 17:12:55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成本,简化交易流程,促进公开透明,实现阳光交易,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关于做好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决定对进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试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时间安排

          (一)实施范围

          依法进入市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大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

          (二)时间安排

          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全面启动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业务系统试运行工作。试运行期间,实行进场交易项目网上预约场地、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和现场预约场地、发售招标文件。(地址: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州大道旁蒸德大厦))并行的方式进行。

          2018年1月1日起,所有进入市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全面实施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一律不得现场办理入场登记和发售招标文件。

          二、办理流程

          (一)招标文件的上传和招标公告的发布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系统注册绑定,使用CA证书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录入新建招标项目基本信息并推送给市交易中心,市交易中心及时受理后系统自动生成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按规定报监管部门备案,并经签发《项目文件备案表》后,网上预约开评标场地、开评标时间并将结果反馈给监管部门。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项目文件备案表》、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及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相关附件,设置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日期后提交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打开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招标公告下方的“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通过“投标(竞买)人”按钮进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平台登录界面登录系统,提出投标申请。

          2、潜在投标人通过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发售费用在线支付系统在线支付招标文件发售费,获取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资格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号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补充公告、补充(答疑)文件的发布

          1、已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须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系统以匿名方式提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需澄清或补充修改时,应以补充公告或补充(答疑)文件的形式,经监管部门备案后,在网上发布。

          3、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陆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补遗通知”模块中下载补充(答疑)文件。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关于网上报名注册。凡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须于交易项目开始前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CA窗口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只需办理一次),并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系统注册绑定,因未办理CA数字认证,且未完成系统注册绑定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关于投标保证金。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统一授权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实行网上缴退,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明细在开标现场自动解密,在规定时间内予以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费用的收取与转付。潜在投标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发售费用,发售费用一律通过市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发售费用支付系统指定账号进行支付,项目交易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费用收取明细表,由市交易中心统一转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录入和上传的内容必须与经监管部门备案通过的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差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须承担全部责任。

          (五)投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补遗、答疑等文件所发布的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市交易中心应建立网络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保密制度、网络保障机制、应急预案及监控平台。制定网上预约交易场地和下载招标相关文件操作服务指南,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七)市交易中心应加强对可能泄密环节的管理。项目开标前,市交易中心必须对项目投标人的有关信息严格保密。

          (八)本公告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