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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衡阳网 发布时间:2017-04-19 15:42:41
衡电政办〔2017〕15号
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阳市2017年电子政务相关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单位,国省属驻衡相关单位,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办(信息化办):
根据国、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办对2017年全市电子政务相关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细化,制定《衡阳市2017年电子政务相关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
衡阳市2017年电子政务相关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为做好我市2017年政府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政府信息公开、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根据国省政府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政务服务等考核体系,结合衡阳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依据
1.考核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两区一园、市直机关、国省驻衡单位。
2.考核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以及国、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等。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原则,坚持注重工作实绩与讲求社会效益相结合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一)考核内容:
1.政府网站: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情况(信息公开、互动回应、办事服务、网站管理)及国省市普查曝光、通报;
2.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非涉密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类事项,是否根据最新目录100%在系统中更新;是否100%通过本级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平台及时办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咨询、投诉是否及时回复。
3.政府信息公开:动态信息(包括:部门动态、县市区动态、央网推荐及湖南要闻,以市党政门户网站日常监测评比为主)、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行政权力(三清单一目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申请公开回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4.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45热线平台建设情况、机构制度建设情况、知识库数据信息更新情况、诉求办理情况。
(二)计分标准:
1.考核基准分为400分,各分项指标(包括政府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及电子监察、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服务、12345政府服务热线)均为100分,得分相加计算得总分。
2.对于市直部门,不是12345热线服务热线服务单位或没有部门网站或没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其相应考核内容将不列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年度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取消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年度评优资格,四城区、两区一园参照市直部门评分细则。
3.按时按量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按标准计分,逾期完成任务的,按完成任务量(或完成时间)与要求任务量(或要求时间)比例计分,未启动的计零分;对各项考核指标计分不超过该单项底分,减分只减至零分,得分为负时以零分计。
4.考核采用平时与年终、日常与综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考核时间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考核方式
采取查验台帐资料,平时与年终、日常与综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具体另行通知。
六、组织实施
以上考核由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信息调度指挥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按照考核计分办法计算分值,以分值高低排序,各部分相应最终得分按比例折合为市考核办电子政务对应相关工作的考核分。两区一园按市直部门考核指标计分。
七、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网站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调配合,专人负责,确保全年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任务。各相关单位对纳入考核的指标要严格规范,反复核实,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考核信息真实可靠。
附件:
1.2017年县市区党政门户网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2.2017年县市区党政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3.2017年县市区网上政务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4.2017年县市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5.2017年市直部门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6.2017年市直部门(含园区)对市党政门户网内容保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7.2017年市直部门网上政务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8.2017年市直部门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1:
2017年县市区党政门户网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
县市区网站集约化建设(48分) |
— |
— |
48 |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集约化建设县市区政府网站的通知》(衡电政办发[2016]1号)要求考核四项工作完成情况,年底前完成平台上移和县直整合,实现“一个县市区一个政府网站”工作目标。 |
每项未完成扣12分。 |
|
办事服务 (3分) |
网上政务服务大厅 (3分) |
办事指南 |
1 |
考核办事指南要素类别(按照国办函〔2016〕108号文件要求)的提供情况。 |
要素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表格样表 |
1 |
考核办事指南涉及的表格、样表或填表说明提供及实现下载情况。 |
未提供样表下载每少一项扣0.4分,扣完为止。 |
|||
查询及公示 |
1 |
考核事项办理状态查询及办事结果公示情况,在线申报和查询系统能否正常使用。 |
在线申报和查询系统未能正常使用,扣1分。 |
|||
政民互动(15分) |
领导信箱 (5分) |
本级网站领导信箱 |
2 |
考核是否建立领导信箱,渠道是否保持畅通,回复质量能否得到保证; 考核年度内公开的咨询、投诉、信件数量、常见问题列表和满意度评价。 |
1.渠道建设:未建立本级网站领导信箱的计0分,建立了栏目本年度内无有效信件计0分,未能在线提交信件扣0.2分。 2.答复质量:全年信件公开数量在少于50条,每少1条扣0.05分,扣完为止。全年信件随机选取10条以上答复,咨询类信件7个工作日内回复,建议、投诉类信件15个工作日内回复,未按期回复每件扣0.05分。答复内容中出现‘已电话回复当事人’、‘已转相关部门’、‘请联系**部门’等“万能回复”等每条扣0.05分。 3.整理汇编:无常见问题列表扣0.2分,全年常见问题列表未更新扣0.1分。 4.无满意度评价扣0.1分。 |
|
对市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市长信箱”内容保障 |
3 |
考核对市党政门户网站提供内容保障。 |
1.咨询类信件7个工作日内回复,情况复杂疑难信件或需要现场调查的投诉类、建议类信件答复时限为30个工作日。未按期回复每件扣0.1分。 2.回复内容中出现‘已电话回复当事人’、‘已转相关部门’、‘请联系**部门’等“万能回复”,发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
|||
|
征集调查 (5分) |
征集调查 |
2 |
考核是否建立渠道及畅通,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重点分别开展3次以上征集和调查,并把征集调查意见结果和采纳情况公布。 |
1.未建立栏目计0分,建立了栏目无内容计0分。 2.全年征集和调查少于6次计0分; 3.全年反馈结果跟征集和调查次数(6次)同步每少一次扣0.1分。 4.随机抽取有效期内征集或调查1个,未能提交的扣0.2分; |
|
对市党政门户网站征集调查内容保障 |
3 |
报送本地区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各1次,并把征集调查结果和采纳情况公布。 |
5.1.未报送计0分。 6.2.在市党政门户网分别开展了征集、调查的,每个计1分。 7.3.被采用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开结果反馈每个计0.5分,未公开计0分。 |
|||
在线问政(5分) |
本级网站在线访谈类栏目 |
2 |
是否建立问政交流栏目、公众在线提问功能、交流内容汇编等服务的提供情况,3次以上访谈、问政类活动,形式不限。 |
1.没有建立栏目计0分;建立了栏目无内容计0分。 2.全年不得少于3次,少于3次计0分,3次以上计2分。 3.无交流内容汇编扣0.5分。建立了交流汇编今年未更新的扣0.2分。 |
||
对市党政门户网站问政类栏目内容保障 |
3 |
考核县市区报送本级本部门参加访谈、问政类1次以上次,形式不限。 |
1.未报送计0分。 2.报送被采用一次计2分,被采用后发现内容缺失扣1分。 |
|||
网站功能 (2分) |
移动微端 |
|
1 |
利用移动微端发布信息、解读相关政策、回应社会关切、推送政务服务,以及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显着位置提供访问入口。 |
本级门户网站首页提供移动微端访问入口且可用的计0.5分,不可用计0分。 移动微端推送有效政务信息计0.5分。 |
|
网站检索 |
|
1 |
考核站内检索功能可用、结果分类展示以及实用情况。 |
1.检索不可用计0分。 2.检索结果第一页有显示计0.5分。 3.检索结果提供分类展示计0.5分。 |
||
网站管理(32分) |
日常监测(18分) |
站点可用性 |
18 |
考核网站首页每日可访问情况(无法访问率、响应时间、连接时间、下载时间)。 |
1.存在国办发[2015]15号文件有关“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则判定为不合格网站,政府网站考核计0分。无需进行以下评分。 2.不存在单项否决的按如下计分:每月随机抽查日常监测与人工复查后得分之和/1200,再乘以18即该项指标得分。 |
|
链接可用性 |
通过扫描网站,评估网站的站内站外(访问错误数、网络错误数、服务错误数)链接错误以及网站安全漏洞情况。 |
|||||
访问量 |
考核网站页面浏览量、访问用户数、平均停留时间、平均访问页面数、跳出率等指标。 |
|||||
错别字 |
考核网站是否有错别字,严重错别字(例如,将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写错)、虚假或伪造内容(例如,严重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文字、图片、视频)以及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的,即单项否决。 |
|||||
更新量 |
考核网站全年更新总量;2周内首页更新情况;动态要闻类栏目更新情况;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更新情况;人事、规划计划类更新情况;信息发布是否准确。 |
|||||
网站安全 (4分) |
安全事件 |
2.5 |
考核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及所辖部门网站是否被国省市安全通报。考核收到安全事件通报单位处置是否及时彻底处理,有无被再次利用相同漏洞进行攻击的情况发生。 |
1.被国省市正式书面通报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安全事件通报发出后,在三天内没完成处置并书面回复的计0分; 3.因相同漏洞问题再次被通报的“网站安全”计0分。 |
||
漏洞扫描 |
1.5 |
根据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存在的安全漏洞高中低程度判断。 |
高危漏洞扣1.5分,中危漏洞扣0.8分,低危漏洞扣0.3分。 |
|||
管理措施(10分) |
工作落实 |
9 |
通知开会出席、工作任务部署及完成、资料报送、省市交办工作落实情况。 |
未按时参加会议每次扣1分;会议中途离场的每次扣1分。未按时报送资料每次扣1分;工作安排未落实扣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自查工作及报告 |
1 |
考核是否按要求每年11月30日前提交书面年度报告报市电政办网管科。报告包括:领导重视情况,网站建设情况(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新技术应用、)、网站运维管理(组织保障、制度建设、人员设备、资金情况,网站安全、软硬件配备等。 |
未按时提交计0分。 |
|||
附加项 |
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排名 |
|
根据本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排名情况加减分。 |
进入本年度全省政府网站前10名的加20分,11-20名加15分,21-30名加10分,31-40名加5分,41-60名不加分;61-70名扣5分,71-80名扣10分,81-90名扣15分,91名以后扣20分。 |
||
政府网站普查 |
通报情况 |
— |
|
被国办通报每次扣10分,被省办公厅通报每次扣6分,被市办或市电子政办通报次扣4分。 |
||
曝光情况 |
— |
|
被中国政府网“我为政府网站”曝光每次扣1分。 |
附件2:
2017年县市区党政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权重 |
|
|
基础工作
|
平台建设 |
完善本级平台 |
进一步完善本级平台,包括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依申请公开系统(未完善每个扣1分)。 |
2 |
及时调整目录 |
按照国、省、市要求不断细化本级平台目录,尤其是重点领域专栏建设及调整(按照国、省、市要求不断细化本级平台目录,尤其是重点领域专栏建设及调整)。 |
1 |
|||
工作落实 |
报送资料、参加会议、工作落实等情况(未按时报送资料每次扣1分,未参加会议或培训每次扣3分,开会迟到或早退每次扣3分,工作未落实每次扣2分)。 |
6 |
|||
规范制度 |
信息审核发布,保密审查,考核评估等情况(因信息发布涉密被国、省、市保密局进行通报每起扣1分)。 |
2 |
|||
基本信息公开 |
动态要闻 |
及时发布本区县(市)政府动态要闻类信息,工作日每天不少于5条,非工作日每天不少于2条。 |
2 |
||
县市区动态 |
考核县市区对市党政门户网站栏目规范报送县市区动态(县市区主要领导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方面开展的工作,取得成效,重要活动及讲话、重要会议和部门日常性工作及上级或市级领导视察调研出席活动等的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的内容保障(动态信息:县市区按照规范要求保障动态信息的,扣0.5分,其中县(市)每天至少保障2条,全年500条以上,区每天至少保障1条,全年300条以上,每少100条扣1分)。 |
3 |
|||
通知公告 |
及时发布本区县(市)政府的通知与公告,每6个月内必须更新。 |
2 |
|||
政策解读 |
考核部门在部门网站、市本级政府网站本部门公开目录及时公开本系统或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或本系统上级部门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信息的公开情况。考核部门在部门网站、市本级政府网站本部门公开目录及时公开政府对本部门或本系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解读信息的公开情况;及时转载上级部门出台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信息公开情况(未及时对本部门重大政策法规、规划方案和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进行解读,每起扣1分)。 |
2 |
|||
人事信息 |
本区县(市)政府人事任免、干部选拔、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信息的公开情况,1年内必须更新。 |
2 |
|||
统计信息 |
本区县(市)政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统计数据和分析解读的公开情况。 |
1 |
|||
应急管理 |
本区县(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相关内容的公开情况,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应急知识等。 |
1 |
|||
招标采购 |
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信息的公开情况(包括招标、中标、废标、更正的公告,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以及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等)。 |
2 |
|||
专题专栏 |
围绕民生需求和重点工作建设实用性强的政务专题,1年内不得少于5个(包括延续性专题) |
2 |
|||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三清单一目录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及“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包括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管理目录(负面清单)及被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监督方式及服务指南等信息。及时调整完善并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
3 |
||
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财政资金 |
在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的同时,抓好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 |
3 |
|
公共资源配置 |
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信息;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项目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安置政策和办法、安置对象和结果等信息;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结果等信息公开。 |
2 |
|||
重大建设项目 |
汇总公开年度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备案情况,分项目公开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环评、选址、资金管理等实施信息。 |
2 |
|||
公共服务 |
认真做好中小学招生招考信息公开工作,包括小学学区划分、小学学习教育等相关信息;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实行医疗费用清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价单位、收费价格和说明。 |
2 |
|||
环境保护 |
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根据市级监测站提供的空气质量监测报告,公布辖区的空气质量周报,加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开建设单位环评信息 |
2 |
|||
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食品药品安全 |
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视频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及时公布批准上市药品的受理、审评、审批等相关信息以及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做好食品药品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 |
2 |
|
重特大生产安全 |
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等信息。 |
2 |
|||
金融风险 |
金融市场相关政策,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做好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公开工作等。 |
2 |
|||
就业创业 |
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 |
2 |
|||
扶贫信息 |
细化公开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乡镇政府和行政村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人员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扶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 |
2 |
|||
市场监管 |
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依法公开监测、抽检和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
2 |
|||
央网和省政府网站重要信息转载 |
考核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央网推荐(国务院常务会议及图解)栏目、省政府网站(省政府常务会议及图解)相关栏目转载更新信息(未及时同步更新或转载国省重要政策信息每发现一次扣1分;被国办通报1次扣2分,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1次扣1分,被市电子政务办通报1次扣0.5分)。 |
2 |
|||
回应关切 |
—— |
对本级政府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对涉及本级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政务舆情,本级政府相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也是回应的主体。 |
2 |
||
信息公开保障 |
信息公开目录 |
本级政府及辖区部门、街道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情况,以及更新维护情况。 |
2 |
||
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和发布情况。 |
2 |
|||
信息公开年报 |
本级政府及辖区部门、街道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情况。 |
2 |
|||
依申请公开 |
依申请 公开渠道 |
依申请公开栏目的建设和使用情况,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实现和收费标准等要素的提供情况。 |
2 |
||
依申请 公开提起行政复议 |
向市政府网上申请渠道申请本级政府信件,未按时回复每件扣1分,被行政复议或诉讼每件扣5分,未在依申请公开系统作出说明每次扣2分。 |
4 |
|||
重点办事服务 |
—— |
根据2017年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指标中重点办事服务要求制定。 |
18 |
||
居住证办理 |
对居住证办理服务的提供情况(包括办理依据、收费标准、申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信息)。 |
6 |
|||
随迁子女入学服务 |
对随迁子女入学服务的提供情况(包括入学政策、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 |
||||
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 |
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的提供情况(包括优惠政策、担保贷款申请指南、创业补贴申领指南、工商税务登记指南)。 |
||||
7选3(身份证办理、户口办理、生育服务证办理、保障性住房申请、房屋产权登记、老年人福利待遇、残疾人服务) |
对原3个重点办事服务栏目的维护情况(包括栏目设置是否合理,重点内容是否便于查询,栏目内容是否更新及时,信息是否准确、全面、有效)。 |
6 |
附件3:
2017年县市区网上政务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网上审批应用(80) |
(1)事项清单标准化梳理。按国办函〔2016〕108号文件要求的要素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包括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清单中每少一个要素扣5分; (2)事项动态化管理。审批业务出现变更、下发、取消等情况,未及时在本级网上审批系统更新的,每项业务扣5分; (3)所有业务事项手工办理和网上办理100%同步进行 (全年办件不少于政务中心实体大厅上报的办件数,每少1件扣0.01分); (4)出现红牌一次扣10分,出现黄牌一次扣2分; (5)12月10日前提交本年度网上政务服务工作年度总结报告(包括:推进情况、保障情况等),未及时提交扣5分,未提交扣10分。 |
咨询、投诉(20) |
未及时回复,每条扣0.5分,未回复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 |
附件4:
2017年县市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内容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计分标准 |
备注说明 |
12345政府服务热线 |
机制体制 (40分) |
平台建设 |
30 |
完成建设本级热线平台,并与市级平台对接。 |
按落实进展情况扣分。 |
1、县市及南岳区按照此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2、得分低于90分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
机制机构 |
10 |
1、明确本级热线工作的管理单位;2、热线工作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以及前后台工作人员到位落实情况;3、制订、完善热线工作制度,并将热线工作考核纳入本县市区年终绩效考核;4、每月向市级热线报送工作动态信息至少1条,全年不少于12条。 |
未完成一项扣1分,每少报送信息1条扣0.2分。 |
|||
工单办理 (60分) |
接通率 |
10 |
全年接通率。 |
达到98%以上计满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
||
综合办结率 |
10 |
全年综合办结率。 |
达到95%以上计满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
|||
回访满意度 |
10 |
全年回访满意度。 |
达到95%以上计满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
|||
市办转派工单 |
30 |
1、及时签收:分管领导和具体热线工作人员联络方式通畅;每天登陆业务平台查阅信息,自收到《电子工单》起2个工作日内签收; 2、按时办结: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群众诉求; 3、满意度:回访满意度=诉求人满意的工单件总数/承办单位办结工单件总数。 |
1、联络不畅的,每次扣0.1分;未及时签收当日电子工单的,每次扣0.1分;未及时退回的,每次扣0.1分。 2、每超期一件扣0.2分。按时办结率低于95%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3、满意率低于95%,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
附件5:
2017年市直部门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分值 |
||||
A类 |
B类 |
||||||
信息公开 |
机构信息 |
发布机构名称、机构职能、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布本部门正副职领导照片、姓名、职务、工作分工、工作简历、办公电话等;发布内设机构名称、职能。全年更新1次以上,未更新计0分。 |
1 |
1 |
|||
工作进展 |
主动发布本部门政务动态、要闻,2周内必须有更新。未按时更新每次0.5分。 |
2 |
4 |
||||
通知公告 |
本部门业务工作相关的通知与公告,每6个月必须更新。全年更新不少于2次,未更新计0分。 |
2 |
2 |
||||
政策文件 |
发布本行业或本系统的国省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及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6个月以内要求要有更新。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的国省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及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全年更新不少于2次,未更新计0分。 |
2 |
2 |
||||
规划计划 |
发布本部门发展规划、半年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及总结。1年内必须更新。未更新计0分。 |
1 |
2 |
||||
财政信息 |
发布本部门财政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全年更新不少于2次,未更新计0分。 |
1 |
2 |
||||
人事信息 |
发布本部门相关人事任免、干部选拔、公务员招考、招聘及培训信息等。1年内必须更新。未更新计0分 |
1 |
1.5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和发布情况,未编制指南扣1分;编制指南更新不及时扣1分。 |
1 |
1.5 |
||||
政府信息年度报告 |
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情况,要求在当年的3月31日前发布。未按时发布扣1分。 |
2 |
2 |
||||
依申请公开 |
考核渠道畅通,程序规范,要素齐全。必须建立依申请公开渠道,主管部门对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人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做好申请归档工作,主要是将网上申请办件、书面申请办件等各种申请答复件分类归档。 1.未建立渠道计0分。 2.收到申请办件的,未在15个工作日内履行答复计0分。 3.未依法依规履行答复的被省政府办公厅提起行政复议的计0分。 |
4 |
4 |
||||
办事服务 |
在线办事(5分) |
办事指南 |
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服务类事项)办事指南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提供情况。 |
1.每缺少一项服务要素扣0.2分,扣完为止。 2.办事指南提及表格文件的未提供下载计0分,有附加无法正常下载计0分,下载的附件与办事指南不匹配的每次扣1分。 (抽查原则:从部门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抽查3条办事指南进行评估) |
2 |
— |
|
样表及附件下载 |
提供所办表格样表、附件等能否正常下载。 |
1 |
— |
||||
在线申报 |
考核提供在线申报系统情况,以及申报系统的可用性及使用情况。 |
系统无法正常访问扣1分。 |
1 |
— |
|||
查询公示 |
提供状态查询和结果公示功能。 |
未提供计0分 |
1 |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A类 |
B类 |
|||
政民互动 (20分) |
领导(主任、局长)信箱 |
考核是否建立领导(主任、局长)信箱,渠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有无有效信件,回复质量能否得到保证; 考核年度内公开的咨询、投诉、信件数量、常见问题列表和满意度评价。咨询类信件7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举报类信件30个工作日内回复。 |
1.未建立本级网站领导(主任、局长)信箱的计0分,建立了栏目1年内无有效信件计0分。 2.1年内信箱来信除举报投诉类以外3个月内未回应的单项否决,总分计0分。 3.公开信件数量5条以下计1分,5-10条以上2分,11-15条计3分,16-20条计4分,21条以上计5分。 4.随机抽取3个信件,未按期回复每件扣0.5分。 5.随机抽取3个信件,回复内容中出现‘已电话回复当事人’、‘已转相关部门’、‘请联系**部门’等“万能回复”,每件扣0.5分。 |
5 |
5 |
||
征集调查 |
考核是否建立渠道及畅通,围绕本部门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重点开展3次以上征集调查,并把征集意见结果和采纳情况公布。 |
1.没有建立栏目计0分,建立栏目全年未更新计0分。 2.全年征集调查少于3次计0分。 3.随机抽取有效期内征集或调查1个,未能提交的扣0.5分; 今年发布的征集、调查(3次)同步结果反馈次数每少一次扣0.5分。 |
5 |
5 |
|||
对市党政门户网站支持度(10分) |
“书记市长信箱”内容保障情况 |
考核对市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市长信箱”提供内容保障。由市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市长信箱”交办的咨询类信件7个工作日内回复,情况复杂疑难信件或需要现场调查的投诉类、建议类信件答复时限为30个工作日。 |
1.转办的信件未按期回复每件扣0.5分。 2.回复内容中出现‘已电话回复当事人’、‘已转相关部门’、‘请联系**部门’等“万能回复”,发现1次扣0.2分。 |
5 |
5 |
||
“征集调查”内容保障情况 |
考核对市党政门户网站“征集调查”提供1次内容保障,并且有结果反馈。 |
1.未报送计0分。 2.在市党政门户网开展了征集调查的计3分。 3.被采用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开结果反馈计2分,未公开扣2分。 |
5 |
5 |
|||
网站检索(2分) |
考核站内检索功能可用、结果分类展示以及实用情况。 |
1.检索不可用计0分。 2.检索结果第一页有显示计1分。 3.检索结果提供分类展示计1分。 |
2 |
2 |
|||
网站管理 (48分) |
组织保障(2分) |
考核是否成立专门科室,安排专人管理,每年是否安排相应资金保障,以及部门网站管理人员变更报备情况。 |
未成立专门管理扣0.5分;未安排专人管理扣0.5分;未安排资金保障扣0.5分,部门网站管理人员变更未及时向市电子政务办网站科报备每次扣0.5分。 |
2 |
2 |
||
集约化建设(2分) |
考核市直部门是否整合到市本级统一平台,属于hengyang.gov.cn二级域名。 |
已整合正式上线运行计2分,未整合计0分。 |
2 |
2 |
|||
日常监测(25分) |
站点可用性 |
考核网站首页每日可访问情况(无法访问率、响应时间、连接时间、下载时间)。 |
1.存在国办发[2015]15号文件有关“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则判定为不合格网站,政府网站考核计0分。无需进行以下评分。 2.不存在单项否决的按如下计分:每月随机抽取数据,综合复查后得分之和/1200,再乘以25即该项指标得分。 |
25 |
25 |
||
链接可用性 |
通过扫描网站,评估网站的站内站外(访问错误数、网络错误数、服务错误数)链接错误以及网站安全漏洞情况。 |
||||||
错别字 |
考核网站是否有错别字,严重错别字(例如,将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写错)、虚假或伪造内容(例如,严重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文字、图片、视频)以及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的,即单项否决。 |
||||||
更新量 |
考核网站全年更新总量;2周内首页更新情况;动态要闻类栏目更新情况;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更新情况;人事、规划计划类更新情况;信息发布是否准确。 |
||||||
网站安全(5分) |
安全事件 |
考核收到安全事件通报单位处置是否及时彻底处理,有无被再次利用相同漏洞进行攻击的情况发生。 |
网站安全被国省市正式书面通报每次扣3分,重大安全事件政府网站考核计0分。 |
3 |
3 |
||
漏洞扫描 |
根据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存在的安全漏洞高中低程度判断。 |
高危漏洞扣2分,中危漏洞扣1.4分,低危漏洞扣0.7分。 |
2 |
2 |
|||
管理措施(14分) |
工作落实 |
市电子政务办通知开会出席、工作任务安排及完成情况、资料报送等落实。 |
未按要求落实到位每次扣1分 |
10 |
10 |
||
年度运维报告 |
每年11月30日前提交本年度网站运维报告报市电子政务办网站科,包括:部门网站内容保障情况,对市党政门户网站保障情况,组织保障、资金保障、制度保障、安全保障等。 |
未按时提交扣4分 |
4 |
4 |
|||
附加项 |
网站普查及监测 |
通报情况 |
|
被国办通报每次扣10分,被省办公厅通报每次扣6分,被市办及电子政办通报每次扣4分。 |
— |
— |
|
曝光情况 |
|
被中国政府网“我为政府网站”曝光每次扣1分。 |
— |
— |
|||
加分项 |
主动报送并完成在线视频访谈加2分。 |
|
— |
— |
说明:
1.A类单位【32个】: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防办、市无委办、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外侨民宗局、市食药监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交警支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B类单位【12个】:市监察局、市科技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市松木经济开发区、市白沙洲工业园区、市公路管理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卫计执法局
3.计分标准:
A类:政府网站100分=信息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网站管理+附加项
B类:政府网站100分=信息公开+政民互动+网站管理+附加项
4.优秀网站:本年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
5.结果通报:报请市政府办印发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通报。
附件6:
2017年市直部门(含园区)对市党政门户网内容保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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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类 |
A2类 |
B类 |
||||
信息 公开 |
基本信息保障 |
机构信息 |
对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设置栏目(机构简介、领导简介、内设机构)等进行内容保障。未及时更新每起扣1分。 |
3 |
|
3 |
部门动态 |
本部门业务工作相关的动态进展情况,每周至少对市党政门户网站保障2条以上,每少一条扣0.5分。 |
6 |
|
6 |
||
领导之窗 |
部门领导机构信息对市党政门户网站保障,及时更新。 |
3 |
|
3 |
||
通知公告 |
本部门对市党政门户网站业务工作相关的通知与公告,及时更新 |
3 |
|
3 |
||
规划计划 |
本部门对市党政门户网站业务相关的规划信息及执行情况,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公开情况,1年内必须更新。 |
3 |
|
3 |
||
人事信息 |
本部门对市党政门户网站人事任免、干部选拔、工作人员招聘等信息的公开情况,1年内必须更新。 |
3 |
|
3 |
||
统计数据 |
本部门对市党政门户网站业务工作相关的可公开的统计数据(可按月度、季度、年度频率公开)及分析解读信息。 |
3 |
|
3 |
||
专题专栏 |
根据本部门对市党政门户网站年度业务工作,选择重点、热点工作建设专题专栏的情况,1年内不得少于2个(包括延续性专题)。 |
5 |
|
5 |
||
主动公开 保障度 |
除以上栏目,其他主动公开信息的栏目内容更新维护情况。 |
2 |
|
2 |
||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政策法规 及解读 |
本部门对市党政门户网站2017年发布的业务工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政策解读信息或实施细则,以及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的情况,每6个月内必须更新。 |
6 |
|
6 |
|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 |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推进市场监管、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减税降费、国有企业运营监管、扶贫工作、社会救助、就业创业、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领域和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
8 |
|
8 |
||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资金信息 |
及时公开本部门对市党政门户网站年度财政预算、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及执行情况。 |
5 |
|
5 |
|
三清单一目录 |
及时保障门户网站 “三清单一目录”和政务服务类事项,未及时按要求准确、完整公布事项的,每起扣2分。 |
7 |
|
7 |
||
规范与保障 |
首页信息 公开 |
网站首页栏目每2周内信息更新总量不少于10条。 |
3 |
|
3 |
|
信息公开 目录 |
本部门对市党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发布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是否及时规范地公开相应信息,保障市党政门户网站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栏目。 |
3 |
|
3 |
||
|
规范与保障 |
信息公开 指南 |
本部门对党政门户网站保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和发布情况。 |
3 |
|
3 |
信息公开 年报 |
本部门对党政门户网站保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的编制和发布情况。 |
5 |
|
5 |
||
回应关切 |
—— |
各部门是市党政门户网站回应关切的责任主体,同时也是回应主体,对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政务舆情进行回应。针对涉及本部门对市党政门户网站设置的回应关切栏目的社会热点、焦点事件,通过发布会、动态、公告、微博等方式及时予以回应,引导网络舆情(未及时公开回应,每次扣1分)。 |
8 |
|
8 |
|
依申请公开 |
—— |
渠道畅通,程序规范,要素齐全。 1.必须建立依申请公开渠道,主管部门对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人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2.做好申请归档工作,主要是将网上申请办件、书面申请办件等各种申请答复件分类归档。 3.提供在线依申请公开查询。 |
6 |
|
6 |
|
|
|
|
|
|
|
|
—— |
因依申请公开未依法依规进行答复,被省政府办公厅提起行政复议每起扣5分。 |
15 |
|
15 |
||
办事服务 |
—— |
对本部门相关办事服务信息的提供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社保、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交通、婚育收养、公用事业、相关证件办理、企业设立、经营纳税、资质认证、招商引资、企业优惠扶持政策等方面的办事服务信息。) |
—— |
15 |
—— |
|
—— |
根据2017年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指标中重点办事服务要求,对市党政门户网站重点办事服务栏目提供相关服务事项梳理、栏目设计、内容保障,并全力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
—— |
15 |
—— |
A1类:市农委、市经信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人防办、市无委办。
A2类: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外侨民宗局、市食药监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交警支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B类:市科技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市松木经济开发区、市白沙洲工业园区、市公路管理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卫计执法局。
A1类:总分=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仅包含在线办事)+政民互动+网站管理+附加项。
A2类:总分=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包括公共服务、重点办事服务和在线办事)+政民互动+网站管理+附加项。
B类:总分=信息公开+政民互动+网站管理+附加项。
附件7:
2017年市直部门网上政务服务绩效评估指标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网上审批应用(80) |
(1)审批业务出现变更、下发、取消等情况,未及时提出在全市审批系统更新的,每项业务扣5分; (2)所有业务事项手工办理和网上办理100%同步进行,未同步每少10%扣5分,全年未在市网上审批系统办理业务本项记0分(全年未受理业务除外); (3)拥有自主业务系统的单位,未配合进行系统对接的,扣10分。 (3)出现红牌一次扣10分,出现黄牌一次扣2分。 (4)组织系统培训时缺席、退到、早退的,每次扣5分。 (5)季度通报被点名应用较差的,每次扣2分。 |
咨询、投诉(20) |
未及时回复,每条扣0.5分,未回复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 |
附件8:
2017年市直部门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内容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计分标准 |
备注说明 |
12345政府服务热线(100分) |
组织保障(5分) |
机构制度 |
2 |
1、确定负责热线工作内部机构,明确热线工作分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工单受理和知识库更新;2、制订、完善热线工作制度,并将热线工作考核纳入本单位年终绩效考核;3、工作重视情况。 |
机构、制度每缺失一项扣0.5分,工作重视度视情况扣分。 |
1、四个城区按照此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2、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
宣传调研 |
3 |
1、相关单位一把手现场接听电话;2、每季度报送工作动态信息2条;3、配合热线完成调研工作。 |
未完成电话接听、调研每次扣1分;工作不主动、不配合每次扣0.5分;每少报送信息1条扣0.1分。 |
|||
知识库建设(5分) |
知识库更新完善 |
5 |
部门法规、适时公开信息、承办机构人员变更等相关信息。 |
更新不及时,每次扣0.5分。 |
||
工单办理(65分) |
受理及时 |
5 |
1、分管领导和具体热线工作人员联络方式通畅;2、每天登陆业务平台查阅信息,自收到《电子工单》起2 个工作日内签收;3、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的事项,2个工作日内退回。 |
达到要求计满分。联络不畅的,每次扣0.1分;未及时签收当日电子工单的,每次扣0.1分;未及时退回的,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
||
按时办结 |
30 |
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群众诉求。 |
每超期一件扣0.2分。按时办结率低于95%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
|||
重复派单率 |
10 |
重复派单率=重复派单件总数/承办单位接收派单件总数。重复派单件数是指因成员单位退回属于本单位受理范围(含需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的工单,或认为不属于本单位受理范围而退单,但未在工单上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导致受理前台或市政府热线管理部门向本单位重复派发的工单数量。 |
重复派单率未超过5%的,计满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
|||
发回重办率 |
10 |
发回重办率=发回重办工单件总数/承办单位办结工单件总数。发回重办工单件总数是指因成员单位存在以下五类情形,导致受理前台或市民服务热线管理部门将工单发回本单位重办的工单数量:1、工单未记载何人、何时、以何方式将办理结果答复诉求人,以及诉求人的满意度;2、工单记载的办理结果不真实、不具体、不完整;3、工单记载的办理结果与诉求人的诉求不对应;4、承办单位认为诉求人的诉求不符合现行法规政策,或诉求已经三级行政机关信访办理复核终结,仲裁机构依法作出裁决,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法院依纪依法作出决定或判决裁定,但工单上未记载相应文件名称、文号及条款内容或原办理机关名称及结论,或未对诉求人的诉求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未提供相关的法规政策文件或办理终结、终局裁决、审结的文书依据;5、因承办单位主观原因造成诉求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 |
发回重办率未超过5%的,计满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
|||
督办率 |
10 |
督办率=督办工单件总数/承办单位办结工单件总数、多次督办件、经过电话督办、通知督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等多个督办环节的工单。 |
督办率未超过5%的,计满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多次督办件视情况扣分;《督查通报》每通报一次扣1分。 |
|||
社会评价(25分) |
回访满意度 |
25 |
回访满意度=诉求人满意的工单件总数/承办单位办结工单件总数。其中,对涉及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回访诉求人对首接责任单位的满意率,其回访结果计入所涉及多个单位的评价结果。 |
满意率低于95%,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
||
加分项目(5分) |
工单量、超期率 |
5 |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适当加分。 |
超期工单率低于3%,办理量平均每月50件以上加1分、100件以上加2分、150件以上加3分,最高加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