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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

        365官方地址_beat365亚洲体育在线_365bet中国官方网站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mllhpc.com                    发布时间:2019-05-23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

        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体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内容

        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包括资产报表和资产分析报告两部分内容。其中,资产报表为数据填报部分;资产分析报告为文字分析部分。

        (一)资产报表内容。

        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包括:政府储备物资情况表,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文物文化资产情况表、保障性住房情况表、受托代理资产情况表、其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表等。

        (二)资产分析报告内容。

        资产分析报告是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应在资产报表数据基础上,对资产数量、分布状况、结构变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资产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资产基本情况。对资产数量、价值量及分布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说明。(2)资产变动情况分析。对资产总量、总额及结构的变动情况、资产增减变化和影响因素,以及资产运营效率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3)重大事项说明。对重大资产的配置、处置、担保及重大损失等重大情况进行详细说明。(4)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对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其原因进行分析。(5)有关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加强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编制依据

        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填报详见《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说明》(见附件2)

        三、编制范围

        (一)各单位应当将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部纳入填报范围。企业不单独填报本报表。

        (二)各基层填报单位和汇总填报单位应使用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基础表和汇总表统一格式,各基层填报单位是指单位所属的具备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单位。

        (三)没有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省直一级预算部门,也需要书面反馈无情况说明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明确内部牵头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并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交流力度。省直部门和市州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本级及下属单位的指导和培训。建立交流平台,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工作水平。

        (三)确保数据质量。各单位应按照有关法规制度和本通知规定的编制基础、依据、原则、方法、格式等要求,加强与相关资产业务主管部门实物量数据的比对分析,认真组织录入、汇总(合并)、审核等工作,各地方财政部门要确保同口径的数据与业务主管部门一致,要加强与业务统计数据核对、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加强分析研究。各市州财政部门、各省直主管单位要在资产报表数据基础上,认真撰写分析报告,在报告中除对资产数量、分布状况、结构变动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外,还要将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进行提炼总结,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工作继续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五)按时完成任务。各单位应确保按时完成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报送工作,于2019330日前向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报送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及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等内容。

        (六)报送方式。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通过省财政厅安装部署的统一报表系统(http://220.168.30.69:9797/)进行网络报送,编制说明、系统操作手册等资料在统一报表系统的下载中心下载。

        不适用网络报送方式的单位,在财政部网站资产管理司频道下载统一报表单机版客户端。

        (七)省财政厅届时将组织对各单位上报的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进行验审,根据各单位组织开展情况和资产报告上报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

        (八)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和情况,请及时与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 0731-85165944(政策咨询);8516594585165844(技术服务)。传真: 0731-85165844

         

        附件:1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

        2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

        表编制说明

         

         

        湖南省财政厅

                                     2019228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  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34日印发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体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内容

        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包括资产报表和资产分析报告两部分内容。其中,资产报表为数据填报部分;资产分析报告为文字分析部分。

        (一)资产报表内容。

        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包括:政府储备物资情况表,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文物文化资产情况表、保障性住房情况表、受托代理资产情况表、其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表等。

        (二)资产分析报告内容。

        资产分析报告是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应在资产报表数据基础上,对资产数量、分布状况、结构变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资产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资产基本情况。对资产数量、价值量及分布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说明。(2)资产变动情况分析。对资产总量、总额及结构的变动情况、资产增减变化和影响因素,以及资产运营效率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3)重大事项说明。对重大资产的配置、处置、担保及重大损失等重大情况进行详细说明。(4)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对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其原因进行分析。(5)有关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加强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编制依据

        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填报详见《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说明》(见附件2)

        三、编制范围

        (一)各单位应当将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部纳入填报范围。企业不单独填报本报表。

        (二)各基层填报单位和汇总填报单位应使用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基础表和汇总表统一格式,各基层填报单位是指单位所属的具备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单位。

        (三)没有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省直一级预算部门,也需要书面反馈无情况说明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明确内部牵头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并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交流力度。省直部门和市州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本级及下属单位的指导和培训。建立交流平台,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工作水平。

        (三)确保数据质量。各单位应按照有关法规制度和本通知规定的编制基础、依据、原则、方法、格式等要求,加强与相关资产业务主管部门实物量数据的比对分析,认真组织录入、汇总(合并)、审核等工作,各地方财政部门要确保同口径的数据与业务主管部门一致,要加强与业务统计数据核对、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加强分析研究。各市州财政部门、各省直主管单位要在资产报表数据基础上,认真撰写分析报告,在报告中除对资产数量、分布状况、结构变动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外,还要将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进行提炼总结,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工作继续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五)按时完成任务。各单位应确保按时完成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报送工作,于2019330日前向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报送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及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等内容。

        (六)报送方式。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通过省财政厅安装部署的统一报表系统(http://220.168.30.69:9797/)进行网络报送,编制说明、系统操作手册等资料在统一报表系统的下载中心下载。

        不适用网络报送方式的单位,在财政部网站资产管理司频道下载统一报表单机版客户端。

        (七)省财政厅届时将组织对各单位上报的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进行验审,根据各单位组织开展情况和资产报告上报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

        (八)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和情况,请及时与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 0731-85165944(政策咨询);8516594585165844(技术服务)。传真: 0731-85165844

         

        附件:1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

        2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

        表编制说明

         

         

        湖南省财政厅

                                     2019228

        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  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3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