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联合街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办事处研究同意印发,请大家认真领会,贯彻落实,遵照执行。
联合街道办事处
二Ο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联合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8年1月30日印发
(共印15份)
联合街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 作 方 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源头和基础抓起,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此次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强化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确保在我街道不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全街道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力源同志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杜告生同志任副组长,各负有监管责任的有关站办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陈新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站办所、村社区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三、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冶金等工贸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在粉尘防爆、食品加工、酱腌制菜加工等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
四、重点内容
此次整治工作重点是: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情况;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范要求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器材配置情况以及是否有员工亲属盲目参与作业和应急救援等情况。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自2018年1月下旬至2018年10月31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月下旬至2月底)
1.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做到宣传进企业进班组、进村组到农户,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
2. 全面调查摸底。各村、社区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二)培训教育阶段(2018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各单位要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督促辖区内工贸企业开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同时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确保全体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方法。
(三)整治阶段 (2018年4月1日至7月底)
1. 企业对标自查自纠。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通风、检测、防护设备;作业程序及履行审批手续;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及演练等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整改。7月20日前各企业将有限空间自查自改情况及《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见附件)上报当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安委办。
2. 组织专项执法。区安委办将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59号)的规定,将执法检查贯穿始终,对相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各职能部门对粉尘、食品加工、酱淹制菜加工企业抽查比例不少于企业总数的30%;各村社区对此类企业要实施全覆盖检查;区安委办对其他有限空间企业的抽查不少于15%。
(四)督导检查阶段(2018年8月初至10月底)
1. 全面督导检查。区安委办将有计划地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执法、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抽查,要通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工作,特别是倒查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2. 及时总结和通报。各村社区要及时将每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通报整治情况。并将专项整治情况于2018年10月25日前报街道专项整治办公室(联系人:陈新华,电话:0734—8827693)。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强化工作措施,每月调度一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隐患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格处罚,要选择典型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降低其诚信等级并予以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村、社区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