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务 报 账 制 度
一、单位所有支出一律执行财务"一支笔"制度,同时必须有经办人、计财股长、分管领导和局长全部签字后才能到财务报销。
二,严格执行有关经费支出管理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保证人员工资和单位正常运转必需的开支。
三、正常的费用报销必须有正规的机打发票,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相符,印章齐全,不能涂改。自开出发票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销跨年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四、本单位人员因公出差及办公事需借款的,应据实认真填写借款单,由分管领导审签,计财股长确认后,到财务部门预借。
借款人须在公务办完后7个工作日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除特殊情况外)否则前款不结清,后款不予办理借款手续。按规定一次或分次从工资中扣除借款。
五、对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办理政府采购的项目,应按要求办理政府采购,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六、报销超过10000元以上的提前三天通知财务部门借款500元以上的,写明用途,经分管领导同意,按报账程序由相关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预借。
七律采用转账支票支付,保证现金流量支出减少。
八、为了更好的建立健全会计管理档案,各股室如有需要复印的发票和单据,应在报销前自己科室复印好留存。否则,装订后的票据查阅复印必须经书局长同意后,才能复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