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决定,区水利局实行党组书记负责制。
党组书记罗健
主持区水利局全面工作,研究决策全局重大问题。
局长陈俊宇
负责河湖管理、移民事务工作。
分管区河湖与水资源事务中心、区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刘仁飞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建设、党组织建设、工会、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后勤保障、人事、财务、安全生产、综治(平安建设)、河长制、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及水利改革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河湖管理工作。
分管办公室、财务股、区水利综合服务站等部门。
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石正春
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水土保持、水资源、水政监察、乡村振兴、农村饮水安全、扫黑除恶、联点村(社区)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移民事务工作。
分管区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区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水政监察大队、业务管理股、水资源股、扫黑办等部门。
四级调研员谢显良
协助分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
区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主任王一明
负责区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工作;负责所管领域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
区水土保持服务中心主任罗旭
负责区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所管领域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
区河湖与水资源事务中心主任袁清芬
协助分管妇儿工作。
负责区河湖与水资源事务中心工作;负责所管领域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
区库区移民事务中心主任李金星
负责区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工作;负责所管领域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