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官方地址_beat365亚洲体育在线_365bet中国官方网站商务局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宏观调控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区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商贸流通业的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提出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
(二)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 拟订全区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 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协调全区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协助市局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管理的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指导、协调全区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
(七) 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负责协调管理内外贸易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协调全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出口市场的开拓和技术出口的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区技术进出口工作。
(八) 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 牵头承担全区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参加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 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园区的有关工作。
(十一) 负责组织参与商务部、省政府和市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365官方地址_beat365亚洲体育在线_365bet中国官方网站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商务活动。
(十二) 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对外经济合作的措施和管理办法;指导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协调管理全区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等。
(十三) 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区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全区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五)负责对全区商贸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商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日常政务;负责拟订和督促落实全局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局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负责拟订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政务公开、机要档案、接待、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商务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对全区开放型经济、内外贸易和商贸流通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局重要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商务系统的对外宣传和新闻报道;负责年鉴、史志编撰工作;指导相关经济学会、协会的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流通的统计数据综合及其信息发布;负责局机关网站建设。牵头制定有关资金扶持政策和措施;承担与商务相关的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编报预决算并下达预算;指导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局机关基建项目计划的制定和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经费预算管理及财务收支工作;负责局属单位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二)市场运行股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区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重要消费品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监测分析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市局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处理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拟订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衡阳市鼓励类流通设施目录,规范商业领域投资的市场准入程序,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流通设施建设;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按照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负责重要商品市场、大型商业设施及建设项目的登记、听证和预审,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拟订城区商业网点规划,指导乡镇街道商品市场和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协调全区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进商务领域“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推动追溯体系建设,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会同有关部门规范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协助市局做好商务行政执法工作。
(三)商贸流通股(加挂电子商务股牌子)
统筹全区电子商务工作,拟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负责商务领域信息化建设的培训与交流。组织实施优化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负责商品流通业行业管理,促进工贸结合、农贸结合、内外贸结合和产销对接;承担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的相关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建设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品牌建设和绿色流通发展,负责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协助市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和组织全区服务对外承包工作和市场开拓促进活动;参与“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服务贸易示范区”的有关工作;参与“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的认定和考核;依法监督管理全区技术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区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 的行业管理;负责会展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
(四)投资管理股
组织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和管理全区吸引内外投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受理和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负责调度考核全区外资到位相关指标的数据上报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承接产业转移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承接产业转移和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承担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项目的收集、筛选和报批工作;负责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有关工作,负责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调度、跟踪和服务工作;指导园区的有关工作。
(五)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股
组织拟订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指导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区外经贸企业参加交易会、洽谈会的工作;负责全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后期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外贸企业进出口许可证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区进出口业务统计、分析和调度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企业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工作;指导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和外贸知名品牌培育工作;配合做好全区企业贸易救济的相关应对工作;负责协调外贸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促进贸易便利化建设;分析、掌握区内产业国际竞争力动态;拟订全区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科技兴贸工作;负责对全区加工贸易出口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负责来料(进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项目合同的办理;负责全区各类企业进出口加工生产能力证明工作;负责加工贸易进出口统计、分析及相关指标的数据上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拟订全区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制度以及对外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依法初核、申报区内企业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对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事项;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统计工作。
(六)综合法规与行政审批服务股
组织起草商务系统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牵头承担全区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商务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发展规划。承担全区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参加协调反垄断调查工作;参加组织协调本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负责进口监测和管理,指导、协调产业部门建立全区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负责本系统法律法规培训及普法教育等工作。负责局系统的信访和维稳工作;负责局系统所属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的改革、改制和扭亏增盈工作,对企事业单位的改制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局系统国有资产、国有资本营运的指导和监管;负责对所属单位和归口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安全生产人员的业务培训;代表本部门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并履行行政审批职权。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相关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总收支。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710.27万元,本年收入455.99万元,本年支出2112.7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结余分配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3.5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数为2112.76万元,基本支出366.25万元,项目支出1746.5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数为2040.18万元,基本支出340.18万元,项目支出170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8.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0.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3.4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00万元(农贸市场改造专项经费已拨入改造专户);其他支出72.5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18万元,人员经费315.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9.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59万元;公用经费50.67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50.67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决算数为6.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公务接待费6.33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整体减少,主要是加强了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制定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严格执行财政关于公务接待各项规定,杜绝了铺张浪费现象。2018年我局系统公务接待约90余批次,800余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系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总额为30.83万元,无公务用车,均为家具及电脑等通用设备。
(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系统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旅游外侨民宗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