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区文化旅游体育系统的行政工作,督促重点工作落实;负责文秘、综合、文电、会务、机要、党建、人事、工会、档案、保密及对外接待、后勤服务、综治维稳、文明城市创建、宣传信息报道等工作;负责受理来信来访;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牵头本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文化市场管理与行政审批服务股
拟订全区文化(文物)市场管理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文化(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本单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及核准、备案、年检其他职权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与本单位承担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职能股室的沟通协调,并做到信息共享;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
(三)公共文化旅游服务股
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事业的管理,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和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的重大公益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指导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免费开放工作,完善公共服务长效保障机制建设。
(四)旅游产业规划发展股(资源开发股)
负责拟定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旅游骨干企业;负责推动旅游产业项目开发及投融资项目建设;负责指导、制定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负责全区旅游资源普查,指导旅游资源规划、开发与保护;负责指导推进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指导推进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旅游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有关工作。
(五)旅游市场管理股(旅游安全监管股)
负责全区旅游资质单位(含旅行社及旅行社服务网点、星级宾馆)的报批、备案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市场行业监管,承担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的实施;负责监管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旅游重大宣传、节庆活动;负责旅游统计工作(含旅游抽样调查工作、床位普查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六)群体竞训股
拟订全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大型群众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城市体育、农村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开展;负责全区群众体育专(兼)干的培训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监管;负责申报、承办在本区举行的国际或全国、全省、全市性竞技体育竞赛的具体工作;管理全区体育竞技训练工作;管理、指导全区各级各类体校、青少年俱乐部及各类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指导、管理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依法指导、监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抓好传统项目学校建设;负责全区体育产业综合统计调查工作。
(七)文物与非遗管理股
组织开展文物相关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宣传工作;承办国家、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组织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八)审计与财务股
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体育系统事业经费年度执行计划;负责文化旅游体育系统事业项目资金、资产的监督管理和事业经费的管理,负责安排下达文化旅游体育事业经费;负责重大活动和项目的财务和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局所属单位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系统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