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宣传教育制度
一、为提高全乡人民环境保护法律意识,以及环境保护的水平,强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由村生态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每年一季度制定当年的宣传教育计划。
三、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深入持久地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科普知识的宣传。
四、在学校开展环境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
五、与环保局配合,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企业法定代表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班。
六、做好环境报刊的征订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七、利用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和科普宣传周,广泛深入地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科普知识的宣传。
八、组织各种保创评活动,提升环保水平。
九、实行环境保护责任区制度,发挥党员先锋作用,推进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