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街道法治街道创建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进一步加强区域依法治理,全面提高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促进法治蒸湘建设,现就开展“法治街道”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努力做到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企业依法经营、基层民主自治、公民知法守法、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要求
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效果,促进街道党工委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全街道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建 “法治街道”工作的具体要求是:
(一)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
1.党委领导民主法制建设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支持和保证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人民政协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2.把建设“法治街道”创建活动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有完善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有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有专项经费和专职人员。
3.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当地人民的共同意志。
4.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5.健全党政主要领导权力监督机制,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辞职制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坚持公正高效,做到依法行政
1.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做到依法行政、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2.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重大事项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重大决策通过政府法制机构组织合法性论证。
3.制定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并依法报送审查和备案,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4.规范行政执法主体,适时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5.推进城市管理、文化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考评,行政许可规范、合法、便捷,行政效率明显提高。
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
7.严格非税收入管理,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杜绝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
8.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和听证制度,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公众查询方便快捷。
9.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0.保障企事业单位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经营秩序,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妥善解决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改组和破产过程中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公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坚持司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
1.司法改革稳妥扎实,工作机制和执法程序健全,司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公正文明。
2.依法及时有效打击犯罪,正确运用法律,妥善调节经济和社会关系,伸张正义,维护稳定。
3.全面推行办案办事公开制度,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健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
4.法律服务体系完备,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良好,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到位,各类主体获得平等司法保护,广大公民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5.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监督机制。违法违规办案、司法不作为、执法不严不公不文明等行为受到严肃查处,政法干警的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涉法涉诉上访案件明显减少。
(四)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管理
1.村(居)委会等自治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功能不断完善,“四民主、两公开”得到落实,80%的村(居)和社区建成“民主法治村(居)”和“民主法治社区”。
2.基层企事业单位内部制度健全,严格依法管理,工会、职代会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3.社会中介组织及非营利性组织的服务和管理合法有序,行业行为自律规范,社会服务功能配套。
4.社会流动人口管理组织网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劳动保障、计划生育、工资待遇、就业培训、子女入学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治安防控体系和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更加完善,两级调处中心建设更加规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到位、落到实处,治安状况良好,社会政治稳定。
6.强化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状况良好。
(五)坚持诚实守信,做到依法经营
1.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整体信用状况良好,市场秩序公平开放、诚信规范。
2.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无区域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集散地,无重大产品质量、工程质量问题。
3.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纳税意识普遍提高,依法及时纳税,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4.依法打击、处理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
5.环保法律法规得到切实遵守,生态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环境安全监控和紧急处置机制健全,违法行为受到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良好。
(六)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1.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普法教育网络完善有效。“七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社会化普法依法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能通过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落实国家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考试制度,把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列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坚持科以上干部和执法人员年度普法考试制度,不断优化法律知识构成。
3.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活动,90%以上的社区达到“五个一”要求(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培训室、一个法律服务咨询室、一个法律图书室、组织一支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
(七)坚持依法办事,做到“六个不发生”
1.不发生领导班子成员重大违法犯罪案件。
2.不发生因领导决策失误、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
3.不发生因出台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规定导致严重侵犯公民利益,在全市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4.不发生因违法行政引发的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或公民死亡事件。
5.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或者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事件。
6.不发生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徇私枉法案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各社区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法治蒸湘”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法治蒸湘”建设中的作用。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分工落实。基层政权组织要依法加强公共服务职能,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基层自治组织要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实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落实政(事)务公开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要把建设法治街道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分解到相关部门、单位,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二)狠抓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两个重点。要按照“法治蒸湘”建设的总体目标,把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作为建设“法治街道”的重点,下大力气集中解决当地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最为关注的突出问题。一要以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对就业、教育、医疗、环保、安全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通过集中整治,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二要以规范为主线,以执法一线、热点岗位、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执法检查,加强制度建设,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着力解决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作为、不文明等问题。要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看到“法治蒸湘”建设取得的进展,实实在在地享受“法治蒸湘”建设取得的成果。
(三)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设“法治街道”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建立党委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司其职,各部门整体联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建设“法治街道”的活动中,各部门要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共同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中存在的严重官僚主义及失职渎职行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对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系统尤其是基层业务主管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四)健全监督机制。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办事情况督促检查;要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等层级监督和审计、监察等专项监督,强化对重要部门、重要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视察,促进法律法规的执行;司法机关要加强司法监督,依法保障公民诉讼权利,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罪不究、违法办案、裁判不公等问题;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
(五)强化宣传发动。街道党委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法治蒸湘”建设的宣传报道,将其列入年度宣传计划,精心筹划、周密部署、上下联动、确保落实,形成持久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 “法治街道”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紧密联系实际,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开拓各种传媒渠道,采取专栏、专题、新闻采访等多种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建设“法治街道”的积极性。
四、组织领导
(一)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开展法治街道创建活动, 是“七五”普法规划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对于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依法治理街道步伐,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提高街道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街道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街道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制定具体措施。要把这一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实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规划部署,明确目标要求,确保工作落实。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法治建设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建设法治街道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指导。各街道要健全组织机构,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好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问题。按照区委关于建设“法治蒸湘 ”的工作部署,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当地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重大事项,牵头制定本地区建设工作的整体规划,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街道普法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情况掌握、工作协调、检查指导、考核验收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等工作。
(三)完善综合保障措施。要根据建设“法治街道”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好创建活动的物资和经费保障等问题。财政部门要确保这项工作的经费落实,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持。
中共蒸湘街道工作委员会
蒸湘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