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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蒸湘街道工作效能管理制度

        365官方地址_beat365亚洲体育在线_365bet中国官方网站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mllhpc.com                    发布时间:2019-01-25                   

         

        蒸湘街道工作效能管理制度

         

        为进一增强机关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能,树立良好的形象,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社区工作考勤制度

        1、全街干部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上下班考勤时间以区政府机关统一规定的时间为准。

        3、开会或因公外出办事的,要及时通过书面、微信、短信的形式向分管领导或者办公室报告,无法说明外出理由的,按旷工处理。

        4、必须坚持请销假制度。科级干部由党工委书记批准,机关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1天以上由办事处主任批准。假期结束后需及时向办公室销假。

        5、社区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社区主任直接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由社区主任批准后报挂点领导,并到街道办公室备案;社区书记、主任请假1天以内的,由挂点领导批准;1天以上的,由办事处主任批准。

        6、经组织批准参加在职学习和各种专业考试、参加面授及考试前的脱产学习,需经领导同意持学校和有关单位的通知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因病请假需出具医院证明及病历,否则视为事假。

        二、机关、社区工作纪律制度

        7、不准在上班时间随意串岗、聊天。

        8、不准在上班时间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不准在上班时间下棋、玩扑克、打麻将、逛街购物和到休闲场所娱乐等活动。

        10、不准无故缺席区、街有关会议。街道会议请假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区级会议请假履行请假程序。会议期间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11、不准无故关闭通讯工具,街道、社区干部职工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遇手机无信号、欠费等原因无法接通,应第一时间向党政办报告并提供联系方式。

        12、街道、社区办事窗口不准对服务对象态度冷漠,言辞生硬、作风傲慢,如被服务对象投诉2次以上,且经查证属实的,由街道纪工委进行约谈。

        13、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权勒卡,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拖延办理、贻误工作。

        14、不准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对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落实迟缓、有禁不行、有令不止。

        三、机关、社区办公室管理制度

        15、要保持地面整洁,无污渍、污水、纸屑等,要保证桌椅、沙发干净整洁,电脑无浮尘,要保持地面、桌面、茶几、窗台无杂物,所有物品摆放有序。

        16、要注意防火安全,凡是易燃易爆的物品不准擅自放在办公室。

        17、要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和关闭空调、电脑等电器设备。

        18、因工作需要添置的办公用品,报街道党政办统一采购;因工作需要在外打印资料单次金额超过千元的,需先向街道党政办报计划。

        四、争先创优奖励制度

        (一)奖励范围

         由街道组织、推荐或同意,在国家、省、市、区级各类比赛或评比中获得荣誉,经街道党工委班子研究同意给予奖励。各级荣誉的确认以颁奖单位的荣誉证书或者红头文件为准。

        (二)奖励标准

        1、集体荣誉奖励办法:对在省、市、区获得过先进的站、办、所,其奖励标准参照街道年底对社区的考核办法进行奖励。

        2、个人荣誉奖励标准:

        1)对于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荣誉的个人,奖励3000元。

        2)对于获得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颁发的荣誉的个人,奖励2000元。

        3)对于获得市委、市政府及省级各部门颁发的荣誉的个人,奖励1500元。

        4)对于获得区委、区政府及市直各部门颁发的荣誉的个人,奖励400元。

        5)对于获得区直各部门颁发的荣誉的个人,奖励200元。

        (三)几点说明

        1、非党政机关、群团组织颁发的荣誉、在各类期刊杂志发表的信息所获得的荣誉不在此奖励范围。

        3、在申报奖励时必须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获得各级荣誉的个人,可以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依据。

        5、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的荣誉称号,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6、对各级各类荣誉的奖励每年审定一次。

        7、各社区可以参考此制度执行。

        五、责任追究

        1、一年内上班时间被纪工委查岗1次不遵守劳动纪律,进行通报批评(含微信通报)者,由纪工委进行约谈;2次不遵守劳动纪律者,进行约谈,扣个人当年度绩效奖5%;3次不遵守劳动纪律者,按相关党纪政纪处理。一年内如不遵守工作纪律,被市、区督查组查到并通报1次者,扣个人当年度绩效奖5%;2次以上者,按相关党纪政纪处理。

        2、街道机关各站、办、所工作1年在区里排名倒数第一名的,其站、办、所负责人不得评先评优;连续两年工作在区里排名倒数第一名的,对其站、办、所负责人进行约谈,扣个人当年度绩效奖10%;连续三年工作在区里排名倒数第一名的,免除其站、办、所负责人职务,同时按相关规定处理。

        3、街道、社区管理制度由街道纪工委牵头进行监督,负责督察制度执行情况,定期向党工委、办事处汇报,并作为年度考核确定等次和评选先进社区和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

        六、信息奖励制度

        对于为蒸湘街道各项工作作正面宣传,其作品(不含言论、诗歌、小说、散文和纯理论文章等)在新闻媒体、上级信息刊物或网络上发表的人员,经街道党工委班子研究同意给予奖励。

        1、奖励标准。国家级稿件每篇奖励1000元,省级稿件每篇奖励300元,市级稿件每篇奖励100元,区级稿件每篇奖励50元。两人以上合作发表的稿件,按一人奖励。同一篇稿件被同级不同新闻单位采用,不再分别奖励。年终被评为区级优秀通讯员的,奖800元;被评为市级优秀通讯员的,奖励1000元,被评为省级优秀通讯员的奖励2000元。同时获各级荣誉的,以最高荣誉奖励为准。

        2、兑现办法。本人拿报样或者网站稿件打印件每月30日之前报党政办统计核实,由宣传委员审核,主要领导签批后,到财政所领取。

        3、本制度自2017年开始试行。

        4、本制度若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制度有争议的,按上级文件规定、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