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政策解读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
一、制定背景
起草《衡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量: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党中央、国务院把“保市场主体”作为实现“六保”目标的重要举措。二是省委、省政府大力推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和市场主体倍增工程。2022年1月11日,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三是衡阳发展迫切需要。面对在疫情防控、经济下行的双重压力,我市市场主体虽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但是还存在总量不够多、质量不够高等问题。市委市政府对市场主体发展非常重视,着力解决我市市场主体数量和质量不高的问题。
二、起草过程
2022年1月11日,湘政发〔2022〕2号文件公开发布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开始了《衡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的起草工作,2月初完成初稿。之后经召开市直部门征求意见会,收集了市工信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粮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等诸多市直部门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多次调整和完善。
三、主要内容
聚焦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和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两大工作目标,通过明确重点任务、强化配套措施、实施组织保障,全方位发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一是重点任务。包括培育先进制造业、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创新平台搭建、引导扶持就业创业、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乡村特色经济等。
二是配套措施。包括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畅通市场准入和退出渠道;切实降低经营成本,提升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开展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推动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开放有序市场秩序。聚焦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从政策层面、监管层面、操作层面等各环节各角度营造更优惠、更宽松、更便利的条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组织保障。将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成立衡阳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加强问题会商、信息通报和统筹推进。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常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市场监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市场主体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和统计分析,实行月通报、季分析、半年讲评,确保有序有效推进。对成效明显地区及个人予以通报和激励。